破获明代佛头盗窃案,夹江公安获评“全国最美文化安全守护人”!-焦点讯息
佛头被盗
(相关资料图)
迅速成立专案组
2017年8月20日,位于夹江县木城镇庞坡洞的10尊明代红砂石摩崖造像佛头被盗,引起全国关注。案发后,乐山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刑侦支队牵头、夹江县公安局主侦、各部门全力支持的“8·20”佛头被盗案专案组,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。
据了解,庞坡洞摩崖造像地处偏僻,犯罪嫌疑人手法熟练,经过反复多次的模拟实验和刑侦专家现场指导,专案组刻画出嫌疑人为2至4人,对文物有浅薄认知,作案手法粗糙、笨拙,对工具使用不够熟练的30岁左右男子。
锲而不舍
筛查线索破僵局
专案组民警以案发地木城镇为中心,由近及远,前往四川夹江县、峨眉山市、洪雅县,以及辽宁、广东等地,走访民众3000余人,摸清文物古玩市场产业链,并向社会悬赏征集案件相关线索。
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,专案组民警判断这是一起随机性流窜作案。除此之外,没有发现一条有重大价值的线索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自2017年案发后的3年里,专案组民警锲而不舍开展侦查工作,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一条线索让案件迎来转机:2017年,黄某通过QQ考古交流群认识了“小张”,并通过“小张”结识了“小唐”。在随后的QQ聊天中,“小唐”称手里有佛头寻求销路。数日后,“小唐”告诉黄某佛头已成功卖出。
专案组民警立即对该线索进行分析,确认“小张”真实身份为四川平昌人张某某。2016年,张某某曾到过案发地,并在闲聊时向他人透露有盗墓想法。
专案组民警迅速以张某某及其社会关系为中心进行全面调查,神秘的“小唐”逐渐浮出水面。经查,“小唐”实为杨某,四川简阳人,混迹于古文物圈且长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。
主动出击
收网抓获嫌疑人
案件侦查进入关键时刻。专案组民警全面搜集并固定杨某、张某某涉案证据。2021年5月12日,收网时机成熟,两个抓捕组分赴重庆市南川区和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,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、张某某。
审讯中,杨某、张某某如实供述:2017年,他们伙同“眼镜”和“瘸子”,一起驾车盗取庞坡洞佛头。然而,杨某、张某某均表示不知晓“眼镜”和“瘸子”的真实身份。同时,两人还交代,他们将10尊佛头以10000元价格全部卖给了成都的“蒋老板”。4人分赃后各自潜逃,互删电话、再无联系。
根据犯罪嫌疑人杨某、张某某的供述,专案组成功锁定一辆棕色越野车,最终查出“眼镜”与“瘸子”的身份信息:重庆人王某和四川攀枝花人吴某。
2021年5月27日,专案组民警在重庆和攀枝花两地同时收网,将犯罪嫌疑人王某、吴某抓获归案,两人对盗窃佛头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佛头回家
案件侦破快人心
盗窃团伙成员全部落网后,专案组民警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寻找佛头下落上。根据赃款流向,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收购佛头的“蒋老板”为成都人蒋某某,并迅速将其抓获。审讯中,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供认收赃后将佛头转卖至福建省莆田市。专案组民警争分夺秒,立即转战福建,于2021年6月11日寻获被盗的10尊佛头。值得庆幸的是,这10件珍贵文物完好无损、栩栩如生。
2022年,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:被告人张某、杨某、吴某、王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,并各处罚金5000元;被告人蒋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;张某、杨某、吴某、王某承担公益赔偿金和鉴定费,共计23.7万元。至此,这起跨时长达5年的文物盗窃案终于落下帷幕。
克服线索梳理挖掘难、审讯深挖事实难、追赃挽损扩线难等重重困难,历时4年锲而不舍,成功侦破此案,追回文物10件,成功打掉了1个盗掘文物团伙……获评“全国最美文化安全守护人”,夹江公安实至名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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