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铲除“网暴”这一网络毒瘤?|今日热门
发布时间:2023-03-13 18:13:34 来源:中国青年网

“师范类老师留个粉头发不合适”“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”“老少恋”......

2月19日,24岁的杭州女孩郑灵华被确认离世。

至此,针对她长达8个月的网暴静下来了,洪水猛兽般的网络施暴者散去、又一次“隐身”到了10.67亿网民中。


(资料图)

网暴事件频发,让更多人意识到整治网络环境的急迫性,也又一次将“为啥治理网暴那么难?”的疑惑抛了出来。

在今年全国两会上,网络暴力写入“两高”报告,多位代表、委员建议制定《反网暴法》。

我们邀请了意见领袖@董晨宇、全国人大代表高巍,一起聊聊:“为啥治理网暴这么难?”

董晨宇:

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,

知名自媒体博主@董晨宇RUC,

专注社交媒体研究、数码人类学,

关注社交媒体和平台社会,

自称“互联网人类观察爱好者”。

高巍:

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

中国刑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云南省法学会会长、

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,

早在2010年就发表了

《略论“人肉搜索”的刑事规制》。

网暴为什么越来越频繁?

在我国,网暴最早挑动社会舆论神经,还要追溯到2006年某游戏论坛,ID为“铜须”的玩家遭到莫须有的控诉,随后被“人肉搜索”、恐吓骚扰。

网络第一次向大众展示它不可控的力量。

从千禧年之初的论坛、博客到以QQ、校内网为代表的SNS平台,再到今天大家熟悉的移动互联网平台,中国网民经历了多次互联网浪潮,网暴没有随着我们对网络生态的了解而式微,反而愈演愈烈。

问:我们看到的网络暴力事件为什么越来越多?

董晨宇:第一点是我们跟互联网的关系已经从最初的使用变成了生活。这种融合性导致了我们对互联网的依赖,在互联网中进行表达变得越来越普遍。

其次上网的人越来越多。这里面有一个用户下沉的过程——中国最早开始上网的群体,大多数是具有较高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水平的人。时至今日,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5.6%(数据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1次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),大部分人都在上网,而网民基数的增加也会导致网络暴力事件变多。

另外一点是技术便携度和可移动性的提高。用最通俗的语言讲就是,以前你要想上网骂个人,你是不是得回家把衣服给脱下来、换上家居服、打开电脑再骂?现在不用了,你在路上走着,等个红绿灯的时间就可以顺便骂两句。互联网便捷的可接入性,让网络暴力的发生频率和几率上升了,这也是一个客观的现实。

问:网络暴力为什么总是和谣言相伴相生?

董晨宇:不管是网络暴力还是谣言,它们的一个共同归宿是偏见。

所有网络施暴者,他们是缺乏同理心、缺乏对于这个世界更加复杂的认知能力和动力。他们没有动力独立思考,只保留着自己的道德标准和对世界的看法,这个看法往往是刻板的、是偏见的。

而谣言非常擅长制造偏见。谣言为什么比真相传得更快呢?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谣言本身是可以被精心修剪的、通过编造去创造一个符合我们认知偏见的叙事。

如果谣言本身没有极大的社会刻板印象,在网络中施暴的人,他会觉得骂不爽。

谣言和网络暴力之间会形成一种合流。现实没那么多能完美镶嵌到刻板印象和偏见中的叙事母题,但谣言完全可以通过精心编造契合某种偏见,这种偏见又会被我们变成一种意见性的表达。那么在这种表达中,网络暴力就不会缺席。

“法不责众”难题

我们经常听到:雪崩的时候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。

在网暴事件中,施暴者往往是一群人,他们中有汇聚舆论的意见领袖,也有不明真相、简单从众的人,却都把自己当审判官、当断案者,在虚拟空间享受凌驾于别人之上的快感。

当网络暴力变成群体之恶,我们就真的束手无策了吗?

问:现在大家最无力的点是“法不责众”,该怎么解决?难点和堵点在哪里?

高巍:难点实际上在责任的划分。不是所有参与网络暴力的人,都负有相同的法律责任。比如明知是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,还主动策划实施的首要分子,可能会受到行政法乃至刑法的规制;但在同一个网暴事件中,有些人却属于民事侵权,还有一些人可能没有过错。不是所有网络暴力参与者的行为的法律性质都相同,因此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一个区分。

董晨宇:比如说,100个人对一个人实施了网暴,导致受害者自杀了,这是一个悲剧,但在这100个人里,是谁说的话导致受害者自杀的?受害者是看到哪句话崩溃了?这个也很难判定直接责任人。

高巍:第一,从法治的角度来讲,并不存在“法不责众”,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应该予以追究。第二,之所以会存在多人参与的网暴事件,实际上还涉及法制宣传和教育的问题。第三,应该对多人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进行法律层面的细分和具体区分,比如说有一些人是不知情的、倡议者和跟随的,需要在法律上做一个责任的区分,区分得越明确越细致,惩罚的范围和预防的效果就会越好。

问:在治理网暴时,总感觉法律的“牙齿”不够尖利,问题出在哪儿了?

高巍:首先要加强网络暴力法律制度具体实施规则的建设。现在关于网络暴力的司法定义还比较模糊,比如说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,哪些是侮辱,哪些是诽谤,哪些是恶意的“人肉搜索”,或者如何界定哪些是恶意的,哪些是无心的,这些都需要具体的实施规则来予以明确。

第二个是各个部门、机关之间协调、协作有待加强。比如说行政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公安机关来实施;刑法是由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来共同实施;民法典当中的侵权,是由审判机关来实施的,那么不同部门、法律领域间如何协作,也是有关网暴法律推进的一个难题。

第三个是要加强法律实施部门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。网络暴力涉及的面很广、人很多,举证非常复杂,也非常困难。对司法机关而言,去举证收集证据可能确实比较困难,但如果让被侵害的个人去收集证据是更加困难的,所以明确执法部门的责任、加强法律实施部门的责任感很重要。

网暴治理“在路上”

网暴治理难题经常在完善法律、明确平台责任和惩罚施暴者之间丢来丢去。

这也反映出网暴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难题,少了哪一方都不行。

知名自媒体博主@半佛仙人曾写过:互联网现在是个丛林,但不能永远都是丛林,文明人走入蛮荒的网络,应该为网络带去文明,而非顺从这种蛮荒。

我们活在与网络共生的时代,就要走在治理网络乱象的路上,不要停。

问: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法律真正起作用?

高巍:其实网络暴力可以在立法层面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。现在受害者在经历网络暴力事件后,通常只能通过自诉案件,启动刑法当中的侮辱罪、诽谤罪,但受害者个人收集证据的能力是有限的;同时,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暴事件,会被立为公诉案件,由公安机关来主动侦查取证。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解释,把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当中的“公共秩序”予以具体化。这样的话,个人遭受网络暴力侵害,那么这个事件也可能会被判定为对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,就可以作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。对网络暴力现象也是一种有效的威慑。

问:在网络暴力事件中,平台的难点是什么?平台应该发挥什么作用?

董晨宇:平台要做的最基础的一点是网络社群文化的建立和风气的扭转。因为近几年的研究发现,在有些网络社群当中,语言暴力变成了社群规范,就是说如果你太文明,你混不进去。因此平台应该把对讨论风气、社区文化的引导做在前面。

平台还应该建立在网暴事件中的预警机制。假如一个人正在被网暴,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方式识别到,受害人的评论区出现了大量不礼貌的或负面的词汇,通过这种识别,就可以做到一个预警——平台可以询问当事人,需不需要技术辅助,可以提供给受害者辅助关闭评论等功能。

但同时,我们要给平台一个更明确的业务范畴。我们经常会批评平台,平台的确做得不尽如人意,但如果我们什么都加诸给平台的话,它的责任一旦没有边界,那就等于没有责任,因为它怎么做都没有办法履行职责。

平台面对的难点还在于“网暴”的定义不清晰。如果你去问平台实际上去对接网暴审核的工作人员,他们的烦恼可能并不在于他们要不要管,而是他们怎么定义网暴,哪种程度的留言算网暴?怎么管这个事儿,其实在实践中是有非常大的模糊地带的。

问:在网暴事件中不再做旁观者,“反对网暴从我做起”要怎么做?

董晨宇:有实证研究发现,如果有中间分子愿意反抗施暴者的话,其实会带动很多人。在现实生活当中,我们没办法要求大多数人都站起来去对抗,但即便大家不是直接面对施暴者,却仍然可以通过点赞来支持受害者,从而扭转整个讨论气氛。

第二是我们可以建立一种更加畅通的举报机制。如果说让大家不仅表达支持,还要和网暴者进行直接对抗,恐怕要求有点太高了。但如果我们赋予普通用户在幕后参与对抗网暴者的机会,让他们能更顺畅、有效地举报暴力言论,效果可能会更好。这样的举报机制同时也方便了平台后续进行技术手段上的处理,如果有需要的话,还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司法部门。

来源:央视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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